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03浏览:64301设置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推进学校2020人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调整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监督小组

3.成立学校人才招聘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4.成立学校人才招聘综合考核小组

二、资格初审及所需材料

(一)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信息,按照《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接到邮件通知后须及时登录查看。

(二)所需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可不提供);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中国语言文学类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论文;

6)个人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7)个人专著或参与的课题项目等;

8)各类奖励证书,如没有可不提供;

9)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科学历应聘人员:

除以上(1)(2)(3)(4)项内容外,另需提供:

1)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论文;

2)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参与的课题项目等,如没有可不提供;

3)各类奖励证书,如没有可不提供。

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PDF格式,采取“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报名岗位”命名,于20207101900前用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etianshizhuan@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进校后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基础考核满分100分,占比总成绩60%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交的材料分项进行成绩评定。

1.专业基础考核内容:

1)相应学段的学历学位论文,占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40%

2)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参与的课题项目等,占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40%

3)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获奖证书或其它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占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20%

2.确定综合考核人员

根据各岗位需求人数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12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具体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及成绩,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占比总成绩40%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综合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网络面试考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采用钉钉APP进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系统测试时间及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综合考核<网络面试>考生须知》。

1.综合考核形式:

以个人陈述、考官问答方式进行(15分钟左右);

《综合考核<网络面试>考生须知》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请及时下载阅读。

2.成绩计算

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60%+综合考核×40%,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政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审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是否有犯罪记录,现实表现,遵守社会公德和奖惩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如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校后,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另选二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以复查结论为准。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及招聘工作人员凡违反招聘程序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固定电话:0903-2518025;郭霞:18995003260

九、政策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0903-2512400;王荣梅老师:18999656631、梁加诚老师:15199271377

学校官网网址:www.htnc.edu.cn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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