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在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特邀请各招聘单位到我校选用人才。具体信息如下:
一、毕业生情况
学院 | 专业 | 毕业生人数 |
理学院 |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 | 348 |
化学教育 | 116 | |
物理教育 | 112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122 |
生地学院 | 生物教育 | 77 |
地理教育 | 53 |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数学教育 | 29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0 | |
现代教育技术 | 112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4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33 |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378 |
美术教育 | 58 | |
音乐教育 | 8 | |
语言学院 | 汉语 | 1 |
政史学院(文学院) | 语文教育 | 169 |
历史教育 | 68 |
二、招聘方式
1.发布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发送招聘简章(word版)和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材料)至邮箱htnczj@163.com。我校审核后会将信息发布在“学校官网-招生就业-就业及招聘”栏目(https://www.htnc.edu.cn/tzgg/list.htm)进行宣传。
2.预约线上招聘宣讲:用人单位发送宣讲材料、招聘简章(word版)和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材料)至邮箱htnczj@163.com,留下联系方式。我校将与用人单位确认时间、设备试线,向毕业生公布线上招聘宣讲信息。
三、相关说明
1.请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要求。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2.我校网络招聘对用人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3.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毕业生收取费用或要求学生抵押有效证件,谢绝带有“培训+推荐工作”等收费项目单位招聘。
4.用人单位应严格规范招聘行为,谢绝传销招聘、虚假招聘、委托招聘,一经举报核实将列入我校非诚信名单。
四、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htnczj@163.com
联系电话:0903-2517225
信息发布平台:“学校官网-招生就业-就业及招聘”栏目(https://www.htnc.edu.cn/tzgg/list.htm)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10日